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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2016年,北京正斯贸易有限公司用现金出资1200万元(持股比例为60%),北京嘉和贸易有限公司以实物出资8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共同设立北京丰达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2018年12月,北京丰达贸易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7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2000万元,盈余公积100万元,未分配利润600万元。直到2018年12月31日,北京丰达贸易有限公司成立后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北京丰达贸易有限公司计划在2019年3月将600万元的未分配利润按持股比例分配给北京正斯贸易有限公司和北京嘉和贸易有限公司。现北京正斯贸易有限公司打算将持有的北京丰达贸易有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北京嘉和贸易有限公司。北京正斯贸易有限公司有两套方案可供选择。仅从节税的角度出发且只考虑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当选择哪种方案?
哈哈哈 | 提问时间:2022 11/06 18:06
小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先分红后再转让可以省税
2022 11/06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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