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该公司在生产经营期间
以自营方式建造一条生产线。 <tex>2\\times 17</tex> 年 1—4 月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入一批工程物资,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200 万元,增值税税额为 26 万
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2)工程领用工程物资 190 万元。
(3)工程领用生产用 A 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 100 万元;购入该批 A 原材料支付的增值税税额
为 13 万元。
(4)应付工程人员职工薪酬 114 万元。
(5)工程建造过程中,由于非正常原因造成部分毁损,该部分工程实际成本为 50 万元;应从保险
公司收取赔偿款 5 万元,该赔偿款尚未收到。
(6)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其他支出 40 万元。
(7)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
(8)剩余工程物资转为生产用原材料,并办妥相关手续。
要求:编制甲公司与上述固定资产建造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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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8 | 提问时间:2022 11/03 16:24
1借工程物资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
贷银行存款226
2022 11/03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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