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核算采用一般计税方法,2020、2021年发生如下业务:(1)2020年6月23日,乙公司购入基本生产车间使用的设备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22000元,增值税67860元,以上款项已经付清。该设备无需安装,购入当月即投入使用。净测算,该设备的使用年限为5年,期满无净残值。乙公司使用年限平均法按月计提设备的折旧。(2)2020年12月31日,经测算该设备可收回金额为436000元,还可以使用4年,期满无净残值,乙公司依然使用年限平均法按月计提设备的折旧。(3)2021年12月31日,经测算该设备可收回金额为350000元,尚可使用3年,期满无净残值,乙公司使用年限平均法按月计提设备的折旧。(4)2020年1月1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贷方余额为0。要求:(1)做出乙公司购买设备的账务处理;(2)计算并计提2020年7月该设备折旧;(3)判断2020年12月31日该设备是否发生减值,并做出相应的账务处理;(4)计算并计提2021年1月该设备折旧;(5)判断2021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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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10/29 10:07
你好,学员,提问不完整的
2022 10/29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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