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道题求答案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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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nmg15891762250 | 提问时间:2022 10/12 20:26
您可以参考以下思路自己做下这三道题目:
增值税: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进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题目中给出专票上的税额的,可以直接取用。
涉及销售自己使用过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的固定资产,按3%减按2%计税,适用简易计税,应交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3%)×2%
销售自建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的,应交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5%)×5%.
企业所得税: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合并计算,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人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企业当年发生以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制造业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比例为100%。)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增-纳税调减
2022 10/13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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