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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某工业企业9月30日根据以表计量共耗用动力(电力)号费用33600度。该月末查明各车间、部门耗电度数为:基本生产车间动力用电24500度,辅助生生产车间动力用电3900度,基本生产车间照明用电2200度,辅助生产车间照明用电1150度,行政管理部门照明用电1850度该企业电力单价16元/度,产品机器工时分别为:甲产品1050工时;乙产品950工时。 要求: (1)按照机器工时分配甲乙两产品共同耗用动力; (2)编制外购动力分配会计分录(该企业基本生产产品单独设有“燃料及动力”成本项目)。
84784957 | 提问时间:2022 10/12 15:11
佩佩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你好,这题涉及计算,计算好发你
2022 10/12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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