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1月,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A商品60件,协议价均为每件180元(不含增值税),A商品成本为每件80元,增值税税率为13%。合同约定A商品的具体市场定价由乙公司自定,同时约定将来受托方乙公司没有将商品售出时可以将商品退回给委托方甲公司。本年3月,乙公司按每件200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出售给顾客后,向甲公司开具代销清单。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
上注明价款10800元,增值税税额1404元,但双方尚未结算相关款项。乙公司本年3月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认证。本年5月双方结清相关款项。【工作(1)对视同买断方式下委托方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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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4 | 提问时间:2022 09/28 11:23
你好学员,题目是乱的
2022 09/28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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