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固定资产相关的资料如下:(1)2019年4月5日甲公司开始建造一条生产,为建造该生产线领用自产产品200万元,这部分自产产品的市场售价为400万元同时领用以前外购的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的实际购入成本为100万元,购入时的增值税为13万元,领用时该批原材料市价为200万元。(2)2019年4月至7月,应付建造该条生产线的工程人员的工资80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费用20万元(3)2019年7月30日,该条生产线达到预定使用状态。该条生产线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4)2021年7月30日,甲公司对该生产线的某一重要部件进行更换,合计发生支出200万元,(改造支出符合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已知该部件的账面原值为160万元,被替换部件的变价收入为20万元。2021年11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更新改造后的生产线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折旧的方法并未发生改变,预计净残值为零。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写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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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9/19 16:43
1借在建工程300
贷库存商品200
原材料100
2022 09/19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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