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甲企业因生产需要,决定用自营方式建造一间材料仓库。相关资料如下:1.2020年1月5日,购入工程用专项物资20万元,增值税额为2.6万元,该批专项物资已验收入库,款项用银行存款付论。2.领用上述专项物资,用于建造仓库。3.领用本单位生产的水泥一批用于工程建设,该批水泥成本为2万元。4.领用本单位外购原材料一批用于工程建设,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万元。5.2020年1月至3月,应付工程人员工资2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费用0.92万元。6.2020年3月31日,该仓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可使用20年,预计净残值为2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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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5016 | 提问时间:2022 09/16 10:35
你好,请问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2022 09/16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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