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汇票接收的风险有什么以及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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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3 | 提问时间:2022 08/27 20:12
三、企业接收商业承兑汇票的风险防范及应对
1、履行相关风险评估程序
票据承兑人直接关系到持票人票据权利的最终实现,我方在实际接受企业以商票支付工程款时,应履行相关风险评估程序,对承兑汇票的承兑人进行甄别评估。审核承兑企业的资信状况及支付能力,评估对方到期兑付的风险,避免承兑汇票到期不能及时承兑而产生的风险。尽可能只接收有良好商业信用的大型企业的商业承兑汇票,或是接收关联企业的商业承兑汇票,对于商业信用无保障的客户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尽量不予接收。
2、分摊商票成本
我方应与对方就商票支付进行谈判,要求对方承担或者分摊商票成本。一是资金成本,即商票到期付款前,施工单位承担的资金成本;二是贴现成本,要明确贴现费用的承担。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前贴现的,需要支付一定的贴息费用,对于此类风险,一是建议量要求对方出具见票即付的承兑汇票,减少提示承兑手续,同时也可规避贴现风险。二是对于付款期限较长的承兑汇票,应当在交易合同中明确贴息费用的承担,约定由出票人来承担贴息费用,规避贴现资金成本增加的风险。原则上我方在收取商票时,应要求业主出具商票的保贴或者保兑函,确保我方收到商票之后能够贴现。
3、要求提供担保
我方接收对方以商票支付工程款时,应核实建设单位资信情况,若发现建设单位资信情况不良时,可以求建设单位提供担保或者要求第三人担保,以此来确保商票可以承兑或者可以通过其它方式回收工程款。
4、约定延期付款利息
在接受甲方以商票支付工程款时,最好明确约定甲方应确保该汇票的承兑和支付工作,在商票逾期兑付时支付逾期兑付的利息。到期后对方没有承兑和支付,除商票本金和利息外,对方应当承担的利息,按照商票的应付未付金额从应付之日起继续计息。案例2中,中建某局接受投资公司以商票支付工程尾款时,即约定了在到期无法承兑时按年12%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约定违约责任可以在商票无法承兑时,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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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约定无法承兑时继续支付工程款
约定在商票逾期兑付时,我方有权选择要求对方继续承兑或者继续支付工程款,以保留我方在商票无法承兑时,请求对方承担继续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以保证我方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此外,在商票由第三方出具时,应约定无法兑付时由业主承担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
6、保留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我方可与业主约定商票期满之日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即将建设单位应当给付工程款之日延后,以此保证我方在商票无法承兑时,仍有权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并享有优先受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我方接收票据时,应约定票据到期后,若甲方拒绝兑现,乙方在此确认并承诺合同工期自动顺延至全部工程款项结清之日,且乙方仍合法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全部应付未付工程价款、资金成本补充、违约金等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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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谨慎交接、鉴别收取
承兑汇票的交付、接收双方应该建立严格交接制度,确保票据交接的安全,避免票据在交接过程中对是否完成交付和接收工作产生争议,避免在交接环节因保管不善而导致票据遗失、被盗。相关经办人员要提高票据鉴别能力,避免在实际工作中收到伪造、变造、克隆汇票,给企业造成损失。对于签章不合格的票据,应当直接拒收并要求重新签章。
8、若发生票据丧失事宜,及时进行权利救济
根据《票据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票据丧失的,失票人可以采取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或票据丧失后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进行救济。
9、无法承兑时积极行使追索权
《票据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对于汇票承兑过程中发生的到期无法付款、被拒绝承兑等问题,持票人可以依据此条规定,向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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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按要求及时提示承兑和提示付款,及时行使票据权利
《票据法》第十七条 明确规定了汇票票据权利消灭的时间,具体为: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不行使即消灭,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二年内不行使即消灭;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行使消灭;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行使消灭。据此,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应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在确实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而丧失票据权利的,可根据《票据法》第十八条之规定,通过诉讼等途径,向出票人或者承兑人主张返还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2 08/2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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