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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同一总公司的两个分公司,两个分公司都有营业执照。政府部门就同一总公司的分支机构的交易不需缴纳印花税的情形,包括书立的使用计划的凭证的情形,那么同一总公司的两家分公司之间销售货物需要缴纳印花税吗?我认为同一总公司的两家分公司之间销售货物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因为根据公司法分公司的权利义务归总公司,法人混同,不存在合同关系。请问专家这种情形下需要缴纳印花税吗?能不能把这种所谓的销售合同演变成“书立的执行计划的凭证”?
84785015 | 提问时间:2022 08/17 10:58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这个需要缴纳的
2022 08/17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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