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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我想问个股权转让的问题,就是两个自然人的股东之间的转让,而且这俩人是夫妻,转让人自己的股份已实缴,平价转让给受让人,转让价格是我应该怎么写呀?,转让价格是不是就填写转让人当时实缴时的价格?而不能填写0元,转让方总持股比例:7.3840% 转让的股权比例:7.3840% 转让方的股份份额,认缴总额11.1111万元,其中实缴金额11.1111万元,待缴金额0万元。 转让价格:0元。转让价格:0元。这里是不是不对啊,因为转让方的是转让的实缴股份,转让的价格就是应该是实缴出资额11.1111万元,对吗?
84785016 | 提问时间:2022 08/11 11:02
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你们是平价转让的话;    才可以写实缴金额的; 你直接0元转让; 税务局一般不认可的  
2022 08/11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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