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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哪些项目,企业所得税纳税调增,调减,不变?
84784961 | 提问时间:2022 08/01 19:10
易 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一、收入类纳税调减项目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减免税项目等应该作为人税调减项目,主要包括:  (一)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二)免税收入  新企业所得税法严格区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本身即不构成应税收入,而后者本身已构成应税收入但予以免除,属于税收优惠项目。具体包括以下四项:  1、国债利息收入,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
2022 08/01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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