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中午好,房开公司在部分销售开发的商品房且办理不动产证后,应交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否应该减去已过户给业主的土地面积计算缴纳?但不动产中心给客户办理的土地面不包含小区内的道路及绿化面积(这部分面积很大,属业主共有)。假设,我公司在整个小区开发产品销售完并办理过户后,公司是否不再缴纳土地使用税?但公司开发该小区所使用的土地面积与各业主的分摊面积之和不等(差额大),公司是否继续缴纳土地使用税?不动产权证上业主的分摊土地面积怎样才合理?是否有具体的规定?请老师解惑,谢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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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2 07/11 18:03
1,减掉的
2,不缴纳了
3,不等的原因是什么
4,这里实务工作中中,通常是根据可售面积作为分摊比例
2022 07/11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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