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问集团内部对与代收款项税法上有没有具体规定,比如我们患者要在两家门诊完成治疗,患者要在A门诊看诊和交款1000元,其中300元是A门诊应该收的,余下700要结算给B门诊,之间要挂往来结算,这样就钱流和票流不一致?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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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7 | 提问时间:2022 06/25 14:07
同学不是同一家公司只是门诊不一致而已,这样可以的
2022 06/25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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