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区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2020年开发的一栋房产闲置,价值1000万元,企业经研究提出以下两种利用方案:一是出租方案,将闲置房产出租收取租赁费,年租金收入为109万元(含税价);二是仓储方案,配备保管人员为客户提供仓储服务,保管员年工资6万元,年用电金额2.18万元(含税),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取得相同现金收入,每年收取仓储费117.18万元(含税价)。已知当地房产余值按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30%计算。要求:为该公司选择闲置房产的利用方案。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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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2 06/23 18:28
闲置价值为1000万元。
如果是收租,那么可创造的收益为 109-20=89万
如果是仓储,那么创收的收益为 117.18/1.09-2.18/1.13-6
你计算一下哪种 收益更大呢
2022 06/23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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