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P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P公司)为上市公司。2018年1月1日,P公司以银行存款2400元购入Q公司60%的股份,取得对Q公司的控制权(假定P公司与Q公司合并前不存在关联方关系)。P公司在2018年1月1日建立的备查簿(见表1)中记录了购买日(2018年1月1日)Q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信息。
2018年1月1日,Q公司股东权益账面价值总额为3000万元,其中股本为2000万元,资本公积为1000万元,盈余公积为0元,未分配利润为0元。
假定Q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与P公司一致;P公司和Q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在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出现的暂时性差异均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条件。
资料1:P公司和Q公司2018年12月31日个别资产负债表分别见表2和表3所示,2018年利润表如表4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