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2月份,为了年终奖励企业员工,管理层决定将自己生产一批电脑和外购的一批手机作为福利发送给员工;自产的电脑成本为1000元/台,对外不含税售价为4000元;外购的手机不含税价格为2000元/部,增值税税率13%,12月末发送给员工;该企业用员工200名,其中,生产人员160名,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40名;要求:作出A企业12月份相关业务的会计分录①12月1日,决定发放电脑福利时②12月20日,实际发放电脑福利时,确认收入③12月20日,实际发放电脑福利时,结转成本④12月1日,决定发放手机福利时⑤12月20日,实际发放手机福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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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6/20 09:05
你好!
①12月1日,决定发放电脑福利时
借生产成本160*4000*1.13=723200
管理费用40*4000*1.13=180800
贷应付职工薪酬904000
②12月20日,实际发放电脑福利时,确认收入
借应付职工薪酬90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4000=8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00000*13%=104000
③12月20日,实际发放电脑福利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1000=200000
贷库存商品200000
④12月1日,决定发放手机福利时
借生产成本160*2000*1.13=361600
管理费用40*2000*1.13=90400
贷应付职工薪酬452000
⑤12月20日,实际发放手机福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452000
贷库存商品200*2000=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00000*13%=52000
2022 06/20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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