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日甲与乙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甲从乙处借款100万,借期1年,丙为保证人,双方约定当乙不能偿还甲的债务时,丙承担保证责任。2019 年5月1日甲将自己名下唯一的一处房产低价处理给了丁。根据上述材料请作答
1、丙为甲提供的保证是何种保证方式?为什么?(5分)
2、7,有没有权利撤销甲与丁的关于房产的买卖合同?为什么?(5分)
3、假设乙撤销了甲与丁的房产买卖合同,在撤销之前甲已经给丁过户,在撤销之后该房产的所有权人是谁?为什么?(5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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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5021 | 提问时间:2022 06/15 10:01
1.承担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022 06/15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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