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是这样的,比如说A公司他有多个实体经营地,多个经营地的营业款都会打到A公司帐上,A公司为方便做账,以及财务人员分配,在各经营地都注册不同公司(不是子公司与分公司)!A公司把收入营业款打到对应经营地公司账上(简称B公司),既然给对方打款,当然需要协议,这个款用途是做什么,,,这个合不合规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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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1 | 提问时间:2022 06/13 17:54
你好; 他们 多个实体经营地都有营业执照;分别开票做账报税不
2022 06/13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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