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适用什么情况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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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1393176940 | 提问时间:2022 06/10 08:02
你好
1、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本质为增值税“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的链条终止,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等,而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
2、企业所得税上的视同销售:代表货物的权属发生转移,而会计上没有做收入处理;
3、会计上的视同销售:是指没有产生收入但是视同产生收入了。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对应的项目:
(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3.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4.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
2022 06/10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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