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收到长沙市自来水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水费10450.00元,增值就940.50元。收到长沙市城南供电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电费15187.50元,增值税1974.38元,款项均已转账支付。本月生产车间耗水2000吨,耗电13000千瓦;行政部门耗水290吨,耗电3867千瓦;销售部门耗水210吨,耗电1883千瓦。水电费按各部门实际耗用量分配。(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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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6/01 20:23
您好
电分配率15187.5/(13000+3867+1883)=0.81
水分配率10450/(2000+290+210)=4.18
借:制造费用 2000*4.18+13000*0.81=18890
借:管理费用 290*4.18+3867*0.81=4344.47
借:销售费用 210*4.18+1883*0.81=2403.03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40.5+1974.38=2914.88
贷:银行存款 18890+4344.47+2403.03+2914.88=28552.38
2022 06/01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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