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专门生产并销售电子产品,企业所得税税率25%,2021年主要经营业务情况如下:(1)向A批发商销售电子产品,不含税销售额2000万元,产品成本900万元;(2)向B商场销售电子产品,不含税销售额800万元,给予B商场的现金折扣条件“5/10.1/20、n/30”,产品成本400万元;1.简(3)将一批电子产品投资于乙公司,持有乙公司20%股份,该批电子产品对外不含税售价为200万元,成本为80万元;(4)转让一项技术,该技术原值为600万元,已摊销500万元,转让价格180万元;不考虑转让时的增值税;(5)2021年度7月1日向合作方H公司借款200万元,用于经营周转,约定的借款年利率5%;期限一年;同时向L公司借款300万元,用于经营周转,与L公司约定的借款年利率12%,期限一年;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6)2021年度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广告费400万元、业务宣传费70万元、业务咨询费15万元、报销差旅费3万元;(7)因违反规定使用和开具发票,被税务机关给予2万元罚款;(8)直接向疫情高风险区捐赠50万元(9)计提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60万元、行政管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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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5/26 14:38
你好,这个是要算什么呢
2022 05/26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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