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1】AAA家具厂2021年有关收入情况如下:(1)产品销售收入6010万元。(2)提供运输劳务收入200万元。(3)租金收入2万元。(4)企业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30万元,符合企业所得税免税条件的分回股利5万元;(5)营业外收入共计211.3万元,其中符合不征税条件的政府补助收入2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1.3万元。(6)收回已核销坏账收入1.8万元。(7)将500套自产课桌直接捐赠给希望小学,每套课桌市场价为100元,成本为80元,企业未核算收入,在“营业外支出”列支4.65万。假设AAA家具厂不符合税率优惠条件。在直接计算法和间接法下,该企业2021年度企业所税额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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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5/23 16:00
假设AAA家具厂不符合税率优惠条件。在直接计算法下,该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1)收入总额=6010+5+200+2+5+11.3+1.8+200+40=6475.1(万元)
其中,不征税收入为200万元,免税收入为5万元。
因此,应税收入合计为6270.1万元(6475.1-200-5)。
(2)
成本费用总额=(2600+4+51+0.5)+(480-68.915-0.24)-0.6+1270+32.5)+25
=4390.795(万元)
(3)销售税金=18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6270.1-4390.795-180=1699.305(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1699.305×25%=424,82625(万元)
2022 05/23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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