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是外贸企业,B是供货商,C是国外公司。
a向b购买了第一批20万的货,再将20万的货卖给c,c收到货后发现质量有问题,需让a赔,a找b赔,经协商,b最终重新发了30万的第二批货,a将30万的货全部发往c(其中20万的货是赔偿,10万货c还需支付给a,a也需将10万支付给b)。问题是:1.当第一批20万货发出后,b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给a,a申请了退税并已到账。
现在第一批有质量问题20万货协商以进口方式卖给b,
请问a是否需要将原来b开给a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退还给b?还是可以不用?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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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5038 | 提问时间:2022 05/21 13:34
1,原来20万发生了到退回了,现在补发20万,整个业务没变,收入不变,只是换货,不用退换发票,新20万也不用另外新开发票
2022 05/21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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