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无行业限制,适用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该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老师,这个规定下我们公司4月购买了一两2万元的电动车,要怎么做分录啊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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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8 | 提问时间:2022 05/20 11:54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这个指的是所得税申报的时候,你进行纳税调整,不是说会计一次性就嗯摊销或者折旧了
2022 05/20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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