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想请问一下,我们是一般纳税人。购买水果,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取得了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财税201737号,可以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扣除率计算抵扣,但是从实操上实际纳税申报表上来看,在进项税发票那里就有3%的进项了,跟计算抵扣不是冲突么?还是直接就不勾抵3%的进项税改为直接计算抵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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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2 05/16 15:43
您好,不是的,不冲突。这个业务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附表二进项税额第6栏 农产品采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按照专票金额*9%来计算。填报说明有明确规定。
2022 05/16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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