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家小企业。2019年1月1日,从二级市场购入乙公司债券,支付价款合计510 000元(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利息10 000元),另支付交易费用10 000元。该债券面值500 000元,剩余期限为2年,票面年利率为4%,每半年付息一次,合同现金流量特
征仅为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甲企业准备持有至到期,分类为长期债券投资进行核算与管理。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等其他因素。(答案在图片)
问题:(4)2019年7月5日和2020年1月5日及2020年7月5日,分别收到各半年的应收利息。
疑问:请问借方的银行存款为10000,这个10000是半年的应收利息,还是总共2年投资的应收利息(即4个半年的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