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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湖南芙蓉王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经营酒类、卷烟和高档化妆品。2021年8月初,该公司“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余额为56000元(全部为酒类应税消费品应纳的消费税额);2021年8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公司于本年8月4日进行了7月的消费税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工作。(2)8月5日,将生产的高档化妆品200套销售给星沙日化批发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总价款40000元,增值税税额5200元,收到转账支票一张。(3)8月8日,将自产啤酒30吨销售给万家慧超市,货款已收到;另外将5吨自产啤酒让客户及顾客免费品尝。该啤酒出厂价为2600元/吨(含包装物押金,不含增值税),成本为2000元/吨。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5/09 11:41
贺汉宾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你好同学, 高档化妆品消费税=40000*15%=6000元 啤酒消费税=(30+5)*220=7700元
2022 05/09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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