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北京光明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刘光明;企业地址及电话:北京市光华路53号,010-888888企业所属行业:制造业(生产销售微波炉,出厂不含税单价为500元/台,成本为400元/台);开户银行及账号:工行光华路分理处3301022009011503954;纳税人识别号:91110100000010001K。2021年8月该厂购销情况如下:(1)1日,向当地某商场销售微波炉500台,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不含税)为500元/台,销售额250000元,并约定对方10天内付款可享受不含税价款5%的现金折扣。对方于1月7日付款,于是在结算时,给予该商场5%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2)8日,销售400台微波炉给外地某客户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为226000元。支付运输费用价税合计4360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运费金额为4000元,税额为360元,该外地客户款项未付。(3)9日,拨付2台微波炉给本单位职工使用,未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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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5/08 16:45
您好
请问是需要计算增值税吗
2022 05/08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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