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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甲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本年7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3000元;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4250元;支付包装设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00元;购进用于集体福利的食用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100元。(2)销售袋装食品取得含税价款339000元,另收取合同违约金28250元。(3)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饮料,含税总价款56500元,合同约定分3个月收取货款,本月应收取含税价款22600元。(4)赠送给儿童福利院自产瓶装乳制品,该批乳制品生产成本为1130元,同类乳制品含税价款为1695元。已知本题涉及的所有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成本利润率为10%,甲食品厂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年7月符合抵扣规定。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计算应纳税额。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5/07 17:08
小默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销项=(339000+28250+22600+1695)/1.13*0.13 进项=13000+4250+600 应交税费=销项-进项
2022 05/07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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