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当年生产经营业务如下:(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3000万元;(2)与产品销售收入配比的成本2200方元(3)发生销售费用252万元、管理费用39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8万元);(4)向非金融企业借款200万元,支付年利息费用18万元(注:金融企业同期同类借款年利息率为6%)(5)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税金及附加32万元(6)10月购进符合《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万元,该设备当月投入使用;(7)其中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2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4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35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要求计算该企业应纳的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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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5/07 15:59
您好,计算过程如下
利润总额=3000-2200-252-390-18-32=108
业务招待费限额1=3000*0.005=15
招待费限额2=28*60%=16.8调增13万元
财务费用调增18-200*6%=6万元
工费经费限额=200*2%=4不调整
福利费限额=200*14%=28调增7万元
教育经费限额=200*8%=16不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108+13+6+7=134
应纳税额=134*0.25-30*10%=30.5
2022 05/07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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