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xx年12月1日与客户签订了-项建筑施工任务,施工期为18个月,合同总收入500000元,客户分三次支付,第一次在项目开始执行时支付,金额为150000元,第二次在项目执行中期支付,金.额为300000元/剩余的在项目完成时支付。估计总成本400000元,20xx年实际发生安装料工费成本80000元,相关的增值税税额为12000元,第二年全年发生安装料工费成本250000元,相关的增值税税额为28000元,第三年发生安装料工费成本75000元,相关的增值税税额为5000元。公司提供建筑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时间。进项税额经认证准予抵扣。假定按投入成本计算履约进度。甲为增值税--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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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5/04 14:29
同学你好,你的问题是什么呢,麻烦你再详细描述一下,以方便老师理解和解答,谢谢。
2022 05/04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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