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销售白酒6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2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5万元;当月销售啤酒20吨,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8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8万元,包装物均约定2个月后归还。当月没收3个月前收取的白酒包装物押金3万元。(增值税税率13%,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甲类啤酒定额消费税率为250元/吨,乙类啤酒定额消费税率为220元/吨)
要求:(1)计算当期应纳的增值税;
(2)计算当期应纳的消费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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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0 | 提问时间:2022 05/03 17:08
1当月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是0
当月销项税额是
(120+5/1.13+80)*0.13=26.58
2022 05/03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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