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7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购进一台生产用机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17万元;另外支付运费20万元(不含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2万元。
(2)购进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12万元。另外支付运费10万元(不含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1万元。运输途中由于保管不善,原材料丢失10%;运输途中遭遇泥石流,原材料毁损20%。
(3)购进水泥一批用于修建产品仓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34万元。
(4)接受乙公司提供的设计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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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10 | 提问时间:2022 04/22 13:41
你好,业务1进项税17+2=19万
业务2进项税12+1=13万
进项转出=13*10%=0.13
业务3进项税34
2022 04/22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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