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3%(假设不考虑其他税金)材料按实际成本法核算,该公司20x45月材采购务5月2日,向M公司购入材料2000公斤单价100元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资料: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3%(假设不考息其他税金)原材料按150收材料价款20000增值税率13%税200行存式全部材料尚未运到。存5月9日,收到M公司发来的甲材料2000公斤,验收入库,结转材料的实际采购成本。5月4日,银行存款支付上项购入甲材料的运杂费1200元,运输企业适用税率9%。他材料价款150000元,增值税率13%,进项税额19500元,以现金支付该材料的市内5月10日,向B公司购入乙材料300公斤,单价500元1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800元,增值税率9%,支付增值税额72元。材料已经验收人库,但货款尚未支付5根据以上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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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4/18 09:27
1借在途物资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
贷银行存款22600
借在途物资1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8
贷银行存款1308
借原材料21200
贷在途物资21200
2借原材料150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9572
贷应付账款170372
2022 04/18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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