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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贷款损失需要纳税调整吗?
84785000 | 提问时间:2022 04/12 09:52
venus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根据财税〔2009〕64号文件的规定: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金融企业按上述公式计算的数额如为负数,应当相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金融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贷款损失,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财税〔2009〕99号文件规定: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  (二)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  (三)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  (四)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金融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上述问题中对关注类贷款、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没有明确是哪个纳税年度发生的,是否已提足了贷款损失准备金等等,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财税〔2009〕64号及99号文件执行。.
2022 04/12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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