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BC会计师事务所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上市公司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ABC会计师事务所和XYZ公司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组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1)A注册会计师和甲公司的董事会共同持有一家公司的股份,双方各占50%股份。(2)审计项目组成员B曾任甲公司重要子公司的统计员,2015年11月加入ABC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9月加入甲公司审计项目组参与审计应付账款项目。(3)甲公司送给A注册会计师5张演唱会门票,A注册会计师将门票全部分给审计项目组成员。针对上述(1)至(3)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及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成员是否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并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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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4/12 09:28
(1)违反。审计项目组合伙人与甲公司董事合资办企业属于需要禁止的商业关系,存在因自身利益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
(2)不违反。B注册会计师最近曾经在甲公司工作,但其岗位对甲公司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影响。
(3) 违反。审计项目组不得接受审计客户任何礼品,否则存在因自身利益和密切关系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
2022 04/12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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