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教个问题,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在北京)有个异地(山西)工程项目,合同额1000万,专业(工程)分包650万,劳务分包100万。分包商均在山西。请问甲方分三次开票的话,我公司每次如何预缴增值税税款?第一次给甲方开票600万(同时收到专业分包进项票550万);第二次给甲方开票180万(同时收到专业分包进项票100万和劳务分包100万进项票);第三次给甲方开票220万。
第一次预缴增值税是600-550=50万,50万/1.09*0.02=0.917431万,第二次预缴增值税是0,第三次预缴增值税是(180+220)-200=200万,200万/1.09*0.02=3.6697万,请问老师,我这样计算正确吗? 项目是一般计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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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2 04/06 09:46
同学你好
这个是可以的
2022 04/06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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