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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周明在2012年4月至2015年6月间是美国风华学校的驻北京代表,负责招收中国学生赴美留学,并办理代办签证、收取学费等一系列活动。2015年6月30日,周明因经济问题被风华学校辞退。 对于以下事件,请分别判断是否仍然应当由风华学校负责,说明理由。 (1)学生赵某,于2015年3月曾与周明商谈过出国留学事宜,2015年8月将4万元人民币的学费交给了周明。 (2)学生钱某,于2015年8月看到风华学校宣传材料上周明的代表身份和联系电话,按宣传材料与周明取得联系,并于9月交给周明2万元人民币费用。
84784948 | 提问时间:2022 04/05 20:41
胡芳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同学你好,第一个不由风华负责,因为代理期限是2012.4至2015.6,赵某在明知周明无代理权情况下于2015.8月支付金额给周明,应自行承担。第二个由风华负责,因为8月宣传资料上还表明周明为代表人,构成表见代理,产生有权代理的效果
2022 04/05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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