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3%,某月发生以下业务:(1)向乙公司销售A商品2000件,总价为1000万元,毛利率为30%。给于U公10%的商业折扣,开具了专用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商业折扣。(2)上述销售成立后,乙公司退回商品400件,甲公司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给乙公口(3)甲公司收到退回商品后,把其中一半作为福利发放给公司职工。已知相关发票都合法,且均经过认证可以抵扣,请计算该月应缴纳的增值税老师可以详细说一下各个业务的思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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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4/02 14:46
你好,业务1,销项税=1000*(1-10%)*13%=117 按商业折扣后的收入算销项税
业务2销项税冲销117*400/2000=23.4 冲回退回的销项税
业务3退回的一半给职工销项税=1000*(1-10%)/2000*200*13%=11.7 按出售的平均价格视同销售算销项税
交增值税117-23.4+11.7=105.3
2022 04/02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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