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居民个人李某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
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
和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合计2000元;已由扣缴义务人预缴
完成。2019年12月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稿酬50000元;2019
年大病医疗医保范围内自负费用50000元;没有减免税收入及减免
税额等情况。2020年2月扣缴义务人(任职单位)向李某提供了已
办理的子女教育及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4000元。已预
扣预缴税款27480元等情况。李某向支付劳务报酬和稿酬的单位取
得了已缴税款的证据:劳务报酬已预扣预缴5200元,稿酬已预扣
预缴5600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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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2 03/25 19:24
你好,学员,这个具体咨询什么问题的
2022 03/25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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