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业生产者处收购原木4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65万元,收购的进项怎么算?答案中组成计税价格=[65×(1-10%)+5+8]÷(1-5%)=75.26(万元),为什么是65×(1-10%),而不是6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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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15 | 提问时间:2022 03/14 17:33
你好,因为原木是免税农产品,购进的时候是计算抵扣增值税。所以只有90%才计入成本
2022 03/14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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