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关于这个财税[2011]100号 中的第六项,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这个是怎么分劈的呢?是按软件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能划分的进项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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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10128 | 提问时间:2022 03/10 10:58
你好; 比如你买来1个东西,价格是1000然后进项税金分别是160,现在你用在了40%在软件产品上,60%用在了其他的上面。
那么这个进项税额就按1000*40%*160在软件上。
2022 03/1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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