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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能举个例子吗?老师
84785044 | 提问时间:2022 03/05 20:50
小小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这个主要是针对建安企业。参考一下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签订了一份铝合金门窗销售并包安装的合同,铝合金门窗为A公司自产,而合同中仅约定了总价款,A公司也未就该笔合同的业务进行分别核算。   根据11号公告及36号文件的规定,A公司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并提供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的情形,属于兼营门窗生产销售和安装服务,应当分别核算货物和服务的销售额。若未分别核算销售额,则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本案例中,A公司未就该笔业务进行分别核算,因此不能按建安服务适用9%税率,而应当按货物销售适用13%税率。
2022 03/05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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