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在个体工商户那里买菜和肉,但是个体户是让营业执照上经营者的妹妹去税务局代开发票给我们公司,发票抬头是那个妹妹的名字,能直接公账打款给经营者的妹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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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6 | 提问时间:2022 02/10 22:38
同学你好
一项交易的发票、资金流水、合同上的交易双方姓名都要三流合一
你的这项交易,采购金额不大,合同可以不考虑,而发票是妹妹开的,那么打款也应该打给妹妹的账户,这样才合理,在我们这边的角度看来,我们是跟妹妹完成了交易,跟那个个体户并没有关系了。
至于个体户跟妹妹之间怎么平账,那就跟我们无关了。
2022 02/10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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