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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我们是一家医院,民政局颁发的非营利社会组织,只因为上面写的是个体,税务局认定为我们是盈利性,已经让财政局把我们的非税票据停了,让我们领的是税务局发的医药票据,如果我们开了这个票,要用报增值税吗?医院卖药品属于免税收入吗?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1 12/30 15:30
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分离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应按法规计算缴纳各项税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分离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应按法规计算缴纳各项税费。医疗服务提供的药品,免征增值税;向前来本院就诊者销售与医疗服务有关的药品销售,免征增值税;对医院附设的制剂车间、制剂室生产的药品直接用于本院医疗服务的,暂不征税;单独销售的药品,全额征增值税;医院附设的制剂车间、制剂室生产药品直接或通过药库对外销售,征收增值税。医院药房发生其他销售药品的业务,征收增值税。
2021 12/30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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