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请问老师,我们买东西送给客户与送给员工,前者需要视同销售,进项还不能抵扣,后者进项税额得转出。前者后者都得代缴个人所得税,那么实际工作中,有税收筹划空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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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1 | 提问时间:2021 12/30 09:59
你好,买东西送给客户与送给员工,计入福利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的,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接受在线提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021 12/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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