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8年12月投入一项生产设备,自2019年1月1日开始计提折旧,该生产线初始成本为8000万元,预计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根据税法规定,生产线的折旧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甲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50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甲公司未来年度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要求:1.该生产线账面价值。2.该生产线计税基础。3.暂时性差异。4.递延所得税。5.应交所得税。6.应确认所得税费用。7.确认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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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1 12/23 20:42
您好 计算过程如下
2019年账面价值=8000-8000/10=7200
计税基础=8000-8000/20=7600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00
递延所得税资产=400*0.25=100
应交所得税=(15000+400)80.25=3850
所得税费用=3850-100=3750
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3750
递延所得税资产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3850
2021 12/23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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