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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你那有没有2017年残保金减免政策的文件?
84784964 | 提问时间:2021 12/23 09:33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自2017年起,依据《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策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规定,将《关于本市小型微型企业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沪残联(2015)119号)中“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20人以下”调整为“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30人以下”。符合免缴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在每年征收保障金申报残疾职工人数的规定时限内,向参加社会保险所在地的区残关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免缴申请。
2021 12/23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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