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A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了3年的孙某经参加全国统一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 I
今年申请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唯一资格)。此时,孙某的同学B会计师事
务所的合伙人找到孙某,想让孙某跳槽到B事务所。孙某假意答应辞掉A事务所,
到B事务所工作,但他没有办理与A事务所解约的手续,已经跟B事务所签约,
目前尚未到B事务所报到。为了能多拿报酬,孙某还偷偷在A事务所审计的M
公司担任咨询师3年,计划继续担任咨询师。孙某的做法对吗?请做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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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1 12/21 11:19
你好,虽然还没去b事务所报到,但已签约,等同于同时在a和b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法规规定:注册会计师不能同时在两家事务所担任合伙人 股东或从业。
2.在m公司担任咨询师不对。注册会计师必须与被审查企业或个人没有任何特殊的利益关系,如不得拥有被审查企业股权或担任其高级职务,不能是企业的主要贷款人、资产受托人或与管理当局有亲属关系等等。
2021 12/21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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